第一节 “可道”世界与“常道”世界
一般而言,在任何哲学本体论中,本体世界的存在首先与人的存在相关。从根本上看,所谓本体论问题实质上是解决人自身的存在问题,即人存在的必然、意义和可能,也就是康德(Kant)提出的如下问题:我能知道什么?我应当做什么?我可以期待什么?人是什么? 而前三个问题都与最后一个问题相关[1]。康德提出的这四个问题无疑涵盖了哲学本体论的多种形态,但每个问题都与人的存在相关,离开了人的存在,康德的追问是没有意义的,所谓本体论也将不复存在。
在中国传统哲学中,人的存在同样是所有本体论追问的前提和基础。孔子曰:“人能弘道,非道弘人。”[2]所谓“人能弘道”的理论意义是,人的主体性存在不仅决定着“道”的存在,而且能够不断地展开、形成和充实着“道”的内容。这当然是在强调发挥人的主体性的重要意义,但同时也说明在“道”与“人”的关系中,“人”无疑具有本体论追问的前提和基础的地位。离开了人的主体性存在,“道”不仅不会存在,而且也将失去对任何“道”的探索的意义。荀子具有同样的思路,在解说“道”的内涵时,荀子指出:
道者,非天之道,非地之道,人之所道也,君子之所道也。[3]
荀子是在一种严格的意义上,认为“天”或“地”并不需要“道”(在某种意义上,“天”或“地”也具有“道”,但显然,这种“天之道”或“地之道”并非与人相关,所以完全可以将之视为自在之物),“道”只对于“人”(君子)具有意义和作用。对“人之所道”、“君子之所道”的强调,实质上凸显的是人在本体论追问时的前提和基础地位;同样,离开了人的存在,本体论追问不仅没有意义,而且本体论的形态也将不复存在。